发布时间:2020-01-13 17:16作者:深圳禾发代孕机构
首判“从业禁止”
幼教虐待被看护人一案获刑一年六个月
11月22日,由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虐待被看护人一案在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案为我市首例“从业禁止”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身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幼儿园教师,利用幼儿午睡时间,多次对其监护、管理的多名幼儿实施虐待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该以虐待被看护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针对虐待被看护人员犯罪首次作出“从业禁止”,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未成年人教育及相关职业。
该起案件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运用“从业禁止”量刑建议,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进一步严把从教人员"法治关"、"安全关"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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